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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尘似井

 

 

陈廉伯:生意高于一切
 
作者:左轮无声    日期:07-01-17 12:15:28     阅读   次

1924年10月10日,一排乱枪在广州太平路猝然响起。随着十几个游行示威者的横尸街头,一场史无前例的商人暴动开始了。此前,由于广东国民政府和驻防各军的“上下交征”,广州早已民怨沸腾,罢市、工潮频频发生;而住在西关的那些有钱人,更因“扣械”一事满怀愤懑,除了发动全省罢市以示抗议外,还决意用武力与政府一较雌雄。于是,官方组织的国庆游行,便成了一根导火索,触发了广州富人们千古难逢的一次 “叛乱”。

然而,以孙中山为首的国民政府立即就回赠了一份更为血腥的 “礼物”:15日凌晨4时,政府军以李福林的“福军”为主力,凿墙穿屋,洪水般攻入广州商团武装分头把守的西关,随之大肆焚掠。当枪声、爆炸声渐渐稀落之后,人们发现,整个广州最繁荣的地区,已是一片焦土。一出商人造反的另类戏剧就这样昙花一现,伴随“覆巢之下,焉有完卵”的灾难而落幕。而它的导演兼主角之一,便是陈廉伯。

个子矮小的陈廉伯是当时的广州商界“老大”,一身兼任广州商会会长和广州商团团长二职。他出身豪族,祖父是大名鼎鼎的陈启沅——广东近代最早的实业巨子、大资本家,中国机器繅丝业之父。陈16岁便到沙面的汇丰银行“搵食”,且很快当上买办。其后,他又接手祖父庞大的家族生意,并通过联络、操纵同行,几乎垄断了广东的生丝出口。由此起家,陈在1909至1920十来年间捞取了巨额财富,同时靠大把撒钱为自己编织了一张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网,博得了“肯出钱,敢做事”(包括公益善事)的声誉,并奠定了在广州商界呼风唤雨、一言九鼎的地位。

但陈廉伯不会满足于此。他是个从小就有“抱负”、并自认老谋深算的人;虽然这时其势力已不容小觑,但在他看来,范围还远远不够,而且随时仍有可能被侵夺或丧失。长期的“乱世”经历和投机生涯使他确信,要保证生意和利益的绵延不断,绝不能没有政治权力的庇护。而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,“有枪就是草头王”无疑是一条“放之四海而皆准”的铁理。因此,还在宣统年间,陈便动议创建商人武装。而自从1919年8月当上商团团长后,他便坚决落实自己的想法,甩开膀子大干,将原有的商团武装加以扩充,并和佛山、顺德、九江、乐从、江门等地的商团组成联团,互以专线电话联络,互派队伍巡逻,约定一方有事,四方驰援,俨然握有一个独立王国。表面看,陈这样做已逾越了一个商人的“本分”,而且相当危险;但他原本就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,只要能把生意进行到底,哪怕触犯“天条”,也不惜孤注一掷。

1924年,完成联俄、联共的国民党准备再次北伐,以武力统一中国,但严峻的财政困境使这一计划举步维艰。迫不得已,孙中山只好命政府广辟税源,四处征收,乃至向每个商人强借5—500元。这一来,本已极度紧张的官商、军民关系顿形恶化,而对“共产”的担忧与恐惧,更如野火一般,在原就萧条的市面上蔓延开来。

这时候,陈廉伯“当仁不让”地跳了出来。在他主持下,广东各埠商民代表300多人,于5月27日在广州西瓜园商团总会所召开会议,议决成立联防总机关,以陈为全省商团联防总长,佛山富豪陈恭受为副总长,负责一切“应急”事务。会后,陈廉伯立即采取行动:加速通过英资汇丰银行走私预订军火的进程。

8月10日,由“哈佛号”货轮运抵广州的这批走私军火共计9841支枪、337万多发子弹被政府全部扣押,并由蒋介石启运黄埔军校。商团随之发起请愿,要求归还。对抗立即升级并公开化。政府旋下令通缉陈廉伯,查封其住宅。8月20日,广州商团突然宣布西关戒严;次日,商团联防总部在佛山下令实行全省总罢市。几天后,躲避风头的陈廉伯从香港回来重掌大局,荷枪实弹的商团军随之布满广州街头,形势一触即发。尽管此后政府曾一度让步,退还部分所扣枪械,但陈廉伯认定自己要做“中国的华盛顿”,遂再度下令全市总罢市,直到酿就国庆血案。至此,对峙双方的最后摊牌已不可避免,而陈亦在劫难逃。

事后,陈廉伯亡命香港,一边继续其买办生涯,一边继续金融炒卖兼做生意,同时也继续到处捐款充“善人”,还努力想当太平绅士。1941年,日军占领香港,陈即与“鬼子”密切合作,发了不少国难财。抗战胜利前夕,他带着二妾三儿逃往澳门,途中因所乘轮船为美机炸沉(一说为触雷沉没)而溺毙。相信至死,陈所念念不忘的,仍是那道信行终生的六字魔咒:“生意高于一切”。

附录:

1 第三罪人

“商团叛乱”给广州历史留下了黑暗的一页,陈廉伯也因此成为“广东的第三个罪人”(孙中山语)。但追溯事实,结果却令人深思。

首先,商团事件是不是一场 “叛乱”,本身就值得存疑;因为“叛乱”总是一种官方的钦定说法,就像“造反”一样。不管谁对抗政府并造成动乱,都会被如此判决。但从事件的另一方即商团的角度看,它也许恰恰相反,是一次维护自己权益的“自卫反击”。在广州这样一个具有以商兴埠的悠久传统的城市,“商业意识”无疑就是其社会的主流意识,而商人也自然成为其市民社会的主要利益代言人。因此,在整个商团事件的来龙去脉和陈廉伯的所作所为之间,有一种逻辑的必然,或者说,它们皆为一条内在逻辑所主宰,这就是:什么都可以没有,就是不能没有生意做。而任何动摇、瓦解、威胁、破坏这条逻辑的人和事,都将遭到以其为信仰的商人的本能抗拒。商人是什么都可以出卖和背叛的,但就是不会背叛自己,否则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商人。而陈廉伯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如假包换的商人。

其次,孙中山之所以说陈廉伯是“广东的第三个罪人”,是以将自己列为“第一罪人”(第二罪人是魏邦平,曾任广州卫戍司令,陈之好友)为前提的,虽然这也许是一时气话,但我们细味其语,纵观其行,便不觉太过意外。因为当孙吼道“我就开炮炸平西关”的时候,他已不仅对陈廉伯之流及其为之“主导”的广州痛恨和失望到了极点,而且也深知必须独自咽下“糜烂地方是我”的苦果。事后看,商团事件对孙中山的打击堪称致命,而这也是导致他翌年决意北上和谈而最终客死北京的一个潜在原因。因此,陈廉伯岂止是“第三罪人”,简直就是民国和革命的头号死敌。在成为“丧家之犬”之前,陈廉伯一直在做着由富入贵并以富敌贵的黄粱美梦,但他想借商团“搞事”而忝居“中国华盛顿”的如意算盘,却还来不及拨响,就被彻底打碎了。

2 马脸买办

在商团事件的前前后后,英国人曾或明或暗地帮了陈廉伯的不少忙,这和陈廉伯的“买办”身份不无关系。还在十三、四岁的时候,陈的祖父就“高瞻远瞩”地让他学习英文,以为其日后的“发展”铺平道路。与“洋人”的多年交道使陈的祖父深知投靠洋人的重要性,而在清末民初的中国,当买办的确是一条发财捷径;故陈年纪轻轻就去汇丰银行做事,无疑是其祖父的精心安排。后来,陈在“买办”的位置上一干就是几十年,可谓既捞足了左右逢源的好处,又过足了投机取巧的瘾。

由于人矮脸长,陈得了个“马脸买办”的绰号,但这家伙确实是个干买办的料(他后来还做过多家欧美商行代理),而且还是炒钱高手。有一回,张发奎联合汪精卫回师攻打广州,陈从宋子文的机要秘书那里事先得到消息,乃将手头的广东毫券大量抛出;而在得知张发奎即将溃退的最后关头,又立即从市场上大量补进,结果跟着他的人亏得很惨,他却反赚了一大笔。他时常对属下说:“正当商人决不买空卖空,我一生从来不做投机事业”。但话音未落,转头便去打“再抛二三十万”的电话,还夹杂英语,以为别人听不懂。尽管陈对其利用 “买办” 之便大肆炒金的高明手段很是得意,且几乎每回都十拿九稳,但偶尔也有“仆街”的时候,有一次甚至弄到破产而吞鸦片自杀。陈还曾在广州组织交易所,并自任总经理,但不久也关门大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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